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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查10余家早餐店6家惊现“毒油条”

发布时间:2018-06-12   来源: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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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怎么吃,吃什么好,相信很多人都有不同的吃法吧,而豆浆油条是我们很多人都喜爱的早餐。然而,很多不法商人却在油头上做了手脚,究竟怎么说的呢,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来看看哦!!

南昌东湖区抽查10余家早餐店就发现6家早餐店惊现“毒油条”,西湖区算子桥一家早餐店的油条明矾超标8倍……今年9月,本报对此进行了深度聚焦。

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在城市里随处可见,但其食品安全问题也饱受诟病。1日下午闭会的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实行登记证管理,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西查10余家早餐店6家惊现“毒油条”

“三小”须登记证“一小”要有备案卡

《管理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实行登记证管理,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不用申领备案卡)。登记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条例规定核发,备案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发放登记证、备案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江西查10余家早餐店6家惊现“毒油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采购食品、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进行进货查验,并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内容。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食品小摊贩应当留存购进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的凭证及其他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或者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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