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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女子患病去世家人捐献器官 癌症患者可以器官捐献吗

发布时间:2020-10-30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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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医生在线网据腾讯网13日消息,近日,今年42岁的淮安市民梁女士不幸患病去世。在她的生命落幕之际,她的家人决定将她的器官和角膜捐出,献给需要帮助的人。

捐献器官


  目前,患者的器官已顺利捐献,即将给需要的人带来福音。业内人士表示,能够自愿无偿地奉献器官,对医学来说,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和价值。

  遗体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如今器官移植几乎是常规手术,但仍然面临着家人痛苦抉择和伦理挑战的两难境地。由于死亡躯体中只有不足1%能够在医学上满足器官捐献的条件,可供捐献的器官数量远远满足不了患者的需求。

  几十年来,在亲属同意的前提下,被鉴定为脑死亡的死者成为大多数移植器官的来源。此外,来源还包括能够从活着的供体安全取出的器官,如肾脏、小部分肝脏。

  至关重要的是,从脑死亡的供体取出器官时,呼吸器要保持正常运转,才能让器官保持供氧状态,为移植做好准备。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进行器官捐献,有专家指出,癌症晚期的病人一般属消耗性死亡,在癌细胞扩散后,身体很多器官都会受损衰竭而亡。按照以上的情况来初步判断,病人身体其他的器官适合移植的很少,即使是眼角膜,也要看她临死时癌细胞是否已扩散至头部以上,并要医生进行检查确认过后,才能决定是否摘取。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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