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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动全省范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发布时间:2021-10-02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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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杭州9月30日电(张煜欢)9月30日,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在浙江全省范围内推动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该《实施意见》)于10月14日起施行。  

  加强信息基础建设 开发统一互认系统

  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国家部委对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出台指导意见,其中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是落实合理医疗检查的核心内容。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俞新乐介绍,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是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的关键。“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不仅能够节约有限的医疗资源、缩短检验检查等候时间,且能减少医疗费用支出、提升就医满意度。”

  其介绍,浙江将从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开发统一互认系统、制定统一互认标准等多方面破解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区域之间、医院之间不互认、难共享问题。

  “医保部门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综合考虑,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财政部门则结合当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情况和财力可能,对结果互认医疗责任保险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提供保障。”俞新乐说。

  与此同时,浙江将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开发统一互认系统,解决“不能认”的问题,包括强化数字化系统支撑保障作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的基础,完成制定该省统一的检查检验互认共享信息化建设标准,确保建设智能、高效、融合、经济的数据存储和传输模式,并建设“操作友好型”的医生服务终端,达到提醒精准、调阅迅速、互认方便、操作便捷的建设标准。

  为解决“不敢认”的问题,该省还明确了互认机构、互认项目及互认规则,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对30天内同类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经患者授权同意后予以互认,形成了科学的制度标准体系,并将通过实施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和盲样考核,强化检验和影像资料质量。

  减少重复检查检验 增强百姓医疗获得感

  据了解,目前浙江四家试点的省级医院已完成所有医生工作站的系统改造,全面开展互认工作;杭州市富阳区实施2个月来累计完成数据共享调阅67万余人次、互认4.6万项次;杭州市、嘉兴市也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动落实。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王伟荣在会上介绍,目前该市23家二甲及以上医院全部接入了市互认共享系统,覆盖1171个医生工作站。同时嘉兴市域内11家二乙医院及78家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方式,实现了共享互认,覆盖率达到100%。

  “从9月20日互认系统上线以来,总体运行比较稳健,患者的反映普遍良好。截至9月28日,嘉兴全市医疗机构已累计互认提醒27.3万人次,检验互认6241例次,直接节约检查检验医疗费用24.87万元。我们算了一下,预计改革全面铺开之后,市域内医疗机构每年可减少重复检查检验40余万次,节省医疗费用超2000万元。”王伟荣说。

  据悉,浙江将于10月底前完成省级医院间互联互通互认工作,并以地级市为单位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互认。12月底前,各市平台完成与省平台对接,最终实现省市县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互认。(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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