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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开8起教师违规典型案例 猥亵罪有哪些特征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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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在线网   据新京报27日消息  近些年来,教师行业也在不断规范。教育部网站在27日对教师职业行为典型问题进行曝光。里面提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中心小学教师肖某猥亵未成年学生问题。判刑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据悉,2018年至2019年期间,肖某利用教导主任和教师身份便利,猥亵多名未成年女学生,这件事情严重违反了教师职业规范,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猥亵罪


一般而言,猥亵指性交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也可视为猥亵。


强制猥亵妇女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或者对妇女采取胁迫,即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抗拒的手段来实施的。那么,利用妇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呢?我们认为,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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